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今天(9月7日)上午在委機關2號樓新聞發布廳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有關情況。
中國衛生雜志記者:
我有一個問題請問郭燕紅副局長。郭局,您剛才的講話提到,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需要衛生、司法、民政等多個部門的聯動,就國家衛生健康委來說,下一步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來確保《條例》的落實呢?謝謝。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
郭燕紅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在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了保障這個條例的順利實施,我委將指導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充分認識這個《條例》的重要意義。《條例》不僅僅涉及到衛生行政部門,更涉及到整體的行業,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更涉及到全社會。因為它涉及到每一個患者的權益,涉及到醫方的權利和義務。條例體現了依法治國、體現了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醫療糾紛的總體的思路,對于依法處理醫療糾紛、妥善化解醫患矛盾、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以及通過長效機制的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將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在我們深化醫改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過程中,《條例》所發揮的重要性和基礎性的保障作用,希望行業和全社會都要充分認識到這個《條例》的重要意義。
第二,全力做好《條例》的宣貫工作。一是進行全社會的宣傳,要引導好老百姓、人民群眾、患方能夠依法解決所涉及到的醫療糾紛,需要正確解讀宣傳好《條例》,為《條例》順利實施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增加醫患雙方的法律意識、依法維權。二是培訓,《條例》涉及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所有的衛生服務人員,要針對不同的對象,抓好培訓的工作,讓全行業都能夠全面、準確、深入的理解、掌握和踐行條例。全力做好《條例》的宣貫工作,包括了既要有宣傳,也要有培訓。
第三,一定要關口前移,來從源頭上防范醫療糾紛。出了醫療糾紛,患方不愿意看到,醫方也同樣不愿意看到,關口前移非常重要。醫療行業有“三高”:一是高技術;二是高風險,每天和生命打交道;三是高情感,醫療活動與患方都經歷著重生、生命挽救,有高興、有悲傷。所以面對這樣一個高技術、高風險和高情感的特點,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就必須要注重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特別是人文關懷。所以,關口前移的工作,也是我們貫徹落實《條例》包括在醫療行業中加強質量安全管理的一個重中之重。
在防范醫療糾紛的過程中,我們還要做好醫療糾紛發生后的規范及時處置,比如對一些小的投訴的暢通渠道,及時回應,及時處理,對一些小的一些糾紛能夠化解在萌芽狀態,即便是一些比較難處理的醫療糾紛,能夠通過有效的機制和渠道,引導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能夠順暢化解。
第四,完善相關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貫徹實施《條例》的組織領導,要結合本地的實際,要拿出具體的實施方案,抓好《條例》在各個地方的貫徹落實。同時,我委也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關的配套文件,細化相關的制度設計。二是加強對實施條例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通過我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夏季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的落實程度,來保障各司其則、各負其責,推進《條例》能夠在各地的貫徹落實。三是加強信息溝通,在《條例》實施過程中,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能夠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來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