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衛生計生委,委管醫院, 省采購和出讓中心:
現階段,正值流感高發季節,為切實保障流感防治藥品的供應,滿足人民群眾的用藥需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流感防治藥品供應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藥品供應保障工作
各州、市衛生計生委要高度重視流感防治藥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2018年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國衛發明電〔2018〕1號),指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流感防治藥品的采購工作。省采購和出讓中心要為醫療機構采購流感防治藥品提供便利條件。
二、加強監測、及時報告藥品供應保障中出現的問題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流感防治藥品采購過程中遇到問題以及出現的藥品短缺情況要及時向屬地的州市衛生計生委報告,各州、市要及時匯總上報省衛生計生委。
各州、市衛生計生委要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流感防治藥品的供應保障情況,及時協調醫療衛生機構采購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要加強與藥品配送企業的溝通協調,最大程度地滿足臨床診療需求。
聯系人及電話:謝銳、楊婷,0871-67172772
郵 箱:ynswstyzc@163.com
云南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8年1月16日